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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书法创意实践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师范学院书法创意实践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3 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用途:自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5、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5 号正信大厦 A 座 24 楼。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3、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


身份证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5 号正信大厦 A 座 24 楼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0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5 号正信大厦 A 座 24 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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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师范学院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师范学院

 

地    址:咸阳市文林路 1 号联 系 人:乔老师

电    话:029-33720069

 

电子邮件:5697617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 5 号正信大厦第一幢 1 单元 24 楼联 系 人: 薛淼鑫 任亚明

电    话: 029-89286620-815

 

电子邮件: 549470923@qq.com

 

 

                        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