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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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需对校内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315日。

二、检查内容

建筑物内的灭火器、消火栓(器材是否齐全、消防水带是否完整、消火栓是否有水、消火栓箱体是否整洁)、灭火器(数量是否配足、压力是否达标)、应急照明灯、防火门和疏散指示标识等;建筑物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等消防器材。

三、责任划分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楼内外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报告厅、演播厅、展览室、校史馆等房间内部的消防器材由所使用单位负责,租赁或承包经营场所的消防器材由出租单位负责。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器材检查工作,认真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仔细检查、统计数量,并纳入日常管理(咸阳师范学院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记录卡检查填写至3月份)。对超过使用年限、破损、老化、存在故障等问题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报告。

报告需以楼宇、楼层的门牌号、楼梯等为参照物注明损坏消防器材的地点和类型,结构复杂的楼宇以南、中、北楼等方式划分区域。

本次消防安全器材完好状况的检查,是我校消防器材的安排维修、补充的依据。已经租赁或承包场所的消防器材由所租赁或承包负责单位负责维修更换。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人员认真完成此次消防器材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细致、到位。

未按时完成检查统计的部门,若其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出现超过使用年限、破损、老化、故障等问题,将由主管单位或使用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器材检查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检查报告提交时间

2024315日前。

渭城校区联系人:

治安一科张小为,渭城校区老图书馆120

电话:13992026970

秦都校区联系人:

治安二科徐鹏飞,秦都校区办公楼104

电话:18700041491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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